一、申报条件
(一)在青岛市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二)申报智能(互联)工厂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三)申报数字化车间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四)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五)符合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六)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奖励标准
对市级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已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再认定为智能(互联)工厂,奖励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青岛市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和2020年度运营维护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六)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购置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七)项目实施情况涉及内容、数据支撑所需的其它支撑材料;
(八)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handong.cspiii.com/)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在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登录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