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咨询中心自愿性产品认证范围包括:
CNCA-C01电线电缆;CNCA-C02电器附件;CNCA-C03低压电器;CNCA-C04小功率电动机;CNCA-C05电动工具;CNCA-C06电焊机;CNCA-C0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8音视频设备;CNCA-C09信息技术设备;CNCA-C10照明电器;CNCA-C11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CNCA-C12机动车辆轮胎;CNCA-C13安全玻璃;CNCA-C14农机产品;CNCA-C16电信终端设备;CNCA-C18消防产品;CNCA-C19安全防范产品;CNCA-C21装饰装修产品;CNCA-C22儿童用品类产品等。
●申请条件
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是持续稳定生产、成熟的,且在国家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产品,具备必要的生产、检验设施设备,且产品经检验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申请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由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按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和认证样品,并就有关事宜与认证机构签署有关协议。
(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认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当产品为化学制品时,型式试验这一环节将被抽样试验替代。型式试验由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
(3)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是确保认证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工厂审查由认证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或由指定检查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应根据检测和工厂审查的结果进行评价,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原则上,自门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到做出认证决定的时间不超过90天。
(5)获证后的监督: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一般没有有效期,其证书的有效性靠监督检查维持,为保证认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对获得认证的产品根据产品特点安排获证后的监督。首次认证获证后,监督检查一般安排在满1年(即12个月)时进行(电线电缆除外,为7个月)。
●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
(1)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是证明《目录》内产品符合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海关验证和市场监管,认证证书的格式由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
(2)认证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为CCC。认证标志是《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准许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