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德科技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包括认证、验厂、检测技术、质量体系运行、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企业管理各类资质申请等咨询和培训服务的机构。欢迎立即咨询斯坦德科技服务,全国咨询热线: 18705323758。
2008年,石家庄三鹿奶粉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引起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为积极应对“奶粉事件”,促进我国奶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乳品及其他食品的质量安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写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08年10月9日颁布。2008年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在这两份文件中,均提及了通过对乳品相关企业开展GMP和HACCP认证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
GMP认证在全球的开展情况而言,仅有我国台湾地区建立并实施了食品GMP认证和认可制度,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国家和地区都是将GMP作为企业必须遵守的基础标准。2009年3月31日,国家认监委以2009年第15号、16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了《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试行)》。2010年3月26日,卫生部正式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即GB12693-2010,并要求在当年12月1号正式实施,标志着乳制品GMP认证认可制度正式建立并开始实施。
●乳制品生产企业GMP认证依据:
GB 12693-2010《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23790-2010《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乳制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证书有效期为2年,认证机构应至少每年度对获证乳品企业进行两次监督,其中至少一次为不通知监督审核。首次监督审核应在初次认证审核后的6个月内实施。